潍坊水利水质检测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潍坊水利水质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潍坊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城投集团及浩博水利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应以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为前提,遵守信息公开法律法规,适度、主动公开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本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企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第四条 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
(一)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二)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成立本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经理李智华任组长,副经理袁志刚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信息公开机制体制的建立,监督和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运行,审议和决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综合部是本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建立本公司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与工作流程;
(二)组织和协调对拟公开信息的收集与汇总;
(三)确定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四)负责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八条 各部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根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规定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采集、整理、编制与报送工作。
第三章 信息公开内容
第九条 信息公开内容依照潍坊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确定。
第十条 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十一项:
(一)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
(二)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三)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四)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
(五)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结果信息;
(六)企业重大项目招标情况;
(七)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八)重要人事变动和员工招聘有关情况;
(九)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十)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四章 公开方式与流程
第十一条 信息公开采取分层分级方式审核。本公司综合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 拟公开信息可选择的形式包括:
(一)潍坊市政府政务公开国资国企专栏;
(二)市国资委网站;
(三)市城投集团网站及各单位网站;
(四)浩博水利公司网站;
(五)新闻媒体;
(六)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
(七)其他公开方式。
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流程:责任单位填写《拟公开信息表》→各部室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核→经理审核→综合部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对外发布。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十四条 按照“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室负责人是本公司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公司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一)私自对外公开企业信息的;
(二)公开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后实施。
附件:1.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公开信息申报表
附件1: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智华 经理
副组长:袁志刚 副经理
成 员: 徐香清 综合部主任
黄振宇 业务部主任
吴玉良 检测部主任
艾亮亮 质控部主任
0536-8652282